1月6日晚,福建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全省夜查统一整治行动,当晚查处两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晚20时许,执勤民警在交通局三官堂西路路口设卡检查,魏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该路口,民警将其拦下,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这名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8毫克,属于酒后驾驶。经核实,魏某有C1驾驶证,依法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20时30分许,管某驾驶二轮助力车经过,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7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约束至酒醒,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所谓的助力车,其实已经达到摩托车的标准,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俞礽建 刘昌华)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