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市公安局八家子派出所破获一起私藏弹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单某,打响2019年“扫黑除恶重点治乱攻坚行动”第一枪。
八家子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仓库盗窃案报警,在处理案件中,民警向与报案人询问调查时,报案人单某无意中讲出这个仓库里以前还保存有一批军用弹药让他拿走了。听到这话后,民警立即跟进向单某追问这批军用弹药的下落。这民警再三的教育和劝说下,单某主动上交了私藏的22发子弹。经延边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2颗子弹均为制式军用56式7.62mm步枪弹。据单某讲,去年夏天他在帮助金某照看空房期间,发现空房仓库内有22发军用步枪弹,出于喜爱便私自拿走分别藏匿于家中及单位里。后来,虽然多次听到警方的关于收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宣传,但认为自己只是收藏子弹不上缴不会有太大事。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私自持有枪支子弹的行为也是严重违法行为。
警方提示,市民在任何时间发现枪支弹药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上缴公安机关,决不能出行爱好和侥幸私自收藏保存。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稿源:和龙市公安局 通讯员:姜云志)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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