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微信朋友圈中购买商品,但现在你要小心了,鱼龙混杂的微商市场,发展速度远远超乎想象,监管出现真空。平台缺乏公开的评价体系,东西好不好,没有可供参考的评价,也就给不良商家留下了可乘之机。近日,和龙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和龙市连续破获二起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药案。
自去年4月开始,金某(女)以营利为目的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在自己微信朋友圈里不断转发关于“金氏老中医秘方药”的胃药宣传照片和患者反馈的微信聊天记录照片以吸引他人向自己购买药物。在销售2-3个月后,一个朋友圈的人告诉她,她在微信朋友圈里这样卖药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出于对司法机关的敬畏,金某渐渐停止了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药的行为。和龙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收到群众举报称金某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药骗取他人钱物。民警收到线索后开始对此案进行调查。经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金氏老中医秘方药”为假药,金华的销售行为是违法行为。经过持续调查民警获得了充分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金某实施抓捕。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金某对自己在微信上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和龙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一名群众报案称:自己通过微信朋友圈内的一名微商,购买了约1000元人民币的牛黄丸,怀疑是假药。接到举报后,经侦大队联合光明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民警的调查取证及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物品认定:受害人所购买的安宫牛黄丸两种产品均系假药。证实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对自己出售假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生产、销售假药犯罪,通过网络售卖假药的范畴已经从常规的网络电商平台,向“微博”“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各种自媒体平台转移,美容类药品则是假药犯罪重灾区。(稿源:和龙市公安局 通讯员:姜云志)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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