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社会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吉林和龙消防救援大队在和龙市人民政府网站与和龙市电视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此次公告面向的是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公告时间为2月27日至3月10日,共计12天;此次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界定标准》、《吉林省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公告要求凡是符合“界定标准”的,于3月10日15时前,上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和“2019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
通过此次开展媒体公告,形成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督促了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稿源:和龙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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