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正式实施,《条例》的制定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省委关于重塑投资营商环境部署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内容,3月12日,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郝玉春处长带领防火处相关人员来到佳木斯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接当前相关工作,以便于更好的为全市群众、企业和社会服务。同时,邀请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专业人士在本周深入消防支队,分析讲解《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随后,郝玉春处长一行来到行政审批中心消防服务窗口检查工作,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等工作一一进行了查看。
针对当前工作,郝玉春处长要求:要强化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制作审批流程图、一次性告知单和示范文本。提供邮寄受理与送达服务,便利企业、群众办理消防行政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实现审批事项“不见面”,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实现“零投诉”。要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各级政务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消防政务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窗口地址及服务网址,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消防政务服务的知晓率。要出台便民举措,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全面落实“介入式建设工程预审核”、“邀请式建设工程预验收”等便民利企服务举措。要改进评价方式,提请市人大、市政协聘请消防行风监督员听取社会意见,对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消防安全问题实行重点监督。要邀请企业参与,请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召开座谈会,宣贯、解读支队工作举措和便民十项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拓展监督渠道,与媒体建立行风监督机制,依托96119”热线电话,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及消防的破坏营商环境的线索和投诉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
在下步工作中,佳木斯支队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理念为指导,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以规范服务行为为主线,不断加强业务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真正做到惠民、便民、利民,争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逐一核查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现场解决与改进窗口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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