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绿盾2019”专项行动以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上河派出所精心组织,主动出击,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涉林刑事案件。
汪清县罗子沟镇永胜村居民隋某,迫于派出所宣传工作压力,来到上河派出所投案自首称:自己于去年8月中旬左右,开着农用四轮车,携带自家油锯到永胜村后山国有林内砍伐了杨木站杆、椴木站杆20余棵,运回家中院内并锯成木段。
经民警调查:隋某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开着借来的四轮车,携带自家油锯,擅自到上河林场10林班9小班内砍伐了杨木站杆15棵、椴木站杆10棵,运回家中,堆放在自家院内的违法事实。
经有关部门鉴定,隋某盗伐林木蓄积为2.5267立方米,材积为1.8582立方米,隋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入封山育林区域盗伐林木,其行为已触犯森林法规。目前,违法行为人隋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刘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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