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珲春森林公安局果树派出所主动作为、深化“动保”,全力保护辖区生态资源及野生动物安全,近日,通过群众举报,在指挥中心调度下,成功救助一只省级三有保护动物——貉子。
3月31日,珲春森林公安局果树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在珲春市杨泡乡至老龙口水库途中一河边处,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疑似被困,请求民警赶往救助。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跟随报警人赶到现场,并同时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局工作人员,经初步查看,该野生动物右前爪被破旧渔网套住,无法行动,随后当即对其进行了救助。经保护局工作人员鉴定,该野生动物为貉子,属犬科,是省级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在确认其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已将其放归自然。(通讯员:张天姝)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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