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大石头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对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相关规定,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行为人闫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林业局铁北辖区一废品收购站院内起火。消防大队立即出动2台消防车,10名警力,赶往现场救援。到场后发现,收购站院内堆放大量废旧电器、纸壳等可燃物,极易酿成重大火灾事故,消防指战员经过40多分钟的全力扑救,成功将大火扑灭,火灾没有造成蔓延等次生灾害和人员伤亡。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确定:起火原因系收购站工人闫某在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无证操作水电焊,导致焊碴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体上,引发火灾事故。闫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违章使用明火作业。闫某对此行为供认不讳。消防大队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通讯员:赵艳霞)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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