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三道沟派出所深入贯彻落实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通过法制宣传及巡逻防控等措施,不断促进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提升。近日,通过警民联动,成功救助野生动物一只。
4月7日,珲春市春化镇四道沟村村民臧先生来到派出所并带来了一只野生动物,根据民警现场判定,这是一只雉鸡,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臧先生说:“我是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捡到的这只野鸡,我看他在地里已经飞不起来了,好像是脚受伤了,平时咱们森林公安民警也经常在村里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就决定把它交到派出所进行处理。”民警对臧先生的救助行为表示了肯定和赞扬。臧先生表示:“这是我应该做的,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随后,民警对野鸡的伤情进行了查看,发现野鸡的伤情并无大碍,经过民警简单处理之后将其放归大自然。(通讯员:张天姝)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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