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吉林省安图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迅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
安图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省道201绥东线183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且驾驶人祝某有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4.6mg/100ml。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安图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并将血样送交吉林天一司法鉴定所鉴定检验,经鉴定,驾驶人祝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80.279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祝某对其醉酒后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祝某已被移送至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通讯员:孙立民 张薇娜)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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