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的工作要求,近日,吉林省和龙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保密安全教育学习会。
会上,刑侦大队长崔松青宣读了《延边州扫黑除恶保密制度》的通知,对照机制逐项进行工作落实。并作出具体要求。
本次保密安全教育刑侦大队共签订了扫黑除恶保密承诺书9份和扫黑除恶保密协议9份,共张贴“涉密科室,严禁入内”标识3个,制作“内部资料,严禁外传”标识共10个。(通讯员:苏红楠)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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