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警用车辆使用管理,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吉林省大兴沟森林公安局东沟派出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警用车辆使用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警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实行“定期检查、出车必查”,及时了解掌握每辆车的使用状况,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严禁“病车”上路;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车管理规定》,从严治警,从严治车,增强民警、协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检查督导,适时对警用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对民警不系安全带、乱闯红灯、乱停乱放、滥用警报器、强行超车、超速行驶、公车私用等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稿源:大兴沟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张东晓 刘守森)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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