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森林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规定,常态化、持续化开展宣传、打击、巡护活动,群众参与动保热情高涨,近日,通过警民联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幼崽。
珲春森林公安局果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巡逻巡护过程中,当巡逻至杨泡乡松林村毛子沟时,发现有村民在山脚下进行求助,民警随即赶往,经了解得知:一村民在回家途中,发现在山脚处有一只野生动物幼崽,由于民警多次在辖区开展“动保”宣传,使其了解到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便请求民警帮忙救助。经民警现场辨认及检查,该野生动物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幼崽,身上并无伤情,观其体态状况,疑似刚出生不久,母鹿或受惊吓逃离。
为保证梅花鹿幼崽安全,民警已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暂时喂养,现已同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取得联系,适时移交专业机构进行救助。(通讯员:张天姝)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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