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大石头森林公安局西北派出所在侦办李某故意伤害案中,坚持罪责相当的原则,对受害人韩某某寻衅滋事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今年5月20日7时30分,西北派出所接到辖区高铁施工人员韩某某的电话报案称:5月19日晚20时许,他在工地被李某打伤,已住院治疗。
经鉴定韩某为轻伤害二级。民警全面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也认定了韩某某寻衅滋事的事实。韩某某为工地领班,李某是被雇用的钩机司机,韩某某经常以管理的名义打压甚至挑衅李某,二人矛盾不断加深,当日,韩某某分两次将李某吃饭的小盆、擦洗衣物用的脸盆打翻,后又对在厨房洗碗的李某进行阻止,矛盾不断升级,造成李某故意实施犯罪的事实。
6月13日,韩某某康复出院后,随即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通讯员:王红军)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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