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刘磊 报道)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要求,近日,吉林省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审核验收流程发放第一批审批文书,代表着全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有序推进。
密切协作,设立专班。为推进移交承接工作无缝对接,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不断不乱,按时保质地完成移交承接工作,确保具体项目审批有序衔接,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以防火监督处处长文登良为组长,审核验收专业技术骨干为组员的全州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专班,按照“坚决落实到位、平稳移交承接”的总要求,加强协同配合,明确承接范围、承接期限和承接要求,确保不折不扣执行决定,为群众提供不间断的审查、验收服务,切实做到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会商研判,全面指导。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深入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职责移交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协商,明确了移交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和工作现状简要说明,双方业务负责人就消防工程申报受理流程、审核验收标准、意见书用印、网上管理系统使用、档案管理等具体细节多次进行了深入交流剖析,并组织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审核验收专业技术骨干与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深入在建工地及政府行政大厅现场讲解答疑,开展窗口联合办公,全面指导行政审批人员跟班学习消防项目审批流程。
下一步,支队将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在技术、业务、人员等各方面做好对承接机构的帮扶和支持,共同商讨处理移交承接期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顺利平稳完成移交工作。(稿源: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