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春化派出所积极落实《珲春森林公安局开展“禁毒2019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及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广泛宣传禁毒法规,积极鼓励林区居民参与禁毒工作。近日,通过群众举报,成功铲除罂粟,为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珲春森林公安局春化派出所民警在巡护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春化镇林场家属区袁某家中院子里有疑似罂粟花的植物。民警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袁某家中进行调查,经当场询问袁某,袁某说是在自家地里萌生的,看其花色鲜艳,就用于观赏,由于袁某年岁较大,法律意识淡薄,民警耐心讲解国家法律法规,私自种植罂粟花属于违法行为,袁某当场自行将15株罂粟进行了铲除,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未予处罚。
现15株罂粟已上交治安大队进一步处理。(稿源:珲春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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