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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深夜离奇被撞 民警追踪真相

发布时间:2019-07-18 14:04:2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郭广东 报道)7月15日一大早,家住吉林汪清天桥岭林业局新区小区的刘某来到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报警称:晚上停放在自家超市门前的电动三轮车车头被撞坏,但让刘某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当晚停车时车头方向是朝向内,结果现状是朝向外。

接警后青松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对电动车受损情况及部位进行查看,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并及时对当晚李某停车超市附近监控视频进行追踪调查。调查结果为:当晚21时左右时,监控画面中一个骑电动车的青少年同三个步行的青少年,在路过该电动车时,一名少年走到电动三轮旁摆弄了一下,转身向已经走过去的同伴挥了挥手,已经走过去的三名少年转身走了回来,只见其中一人坐在驾驶位置,一人翻身爬上车斗,其他两人骑在带来的电动车上,一同发动车子离开,民警继续对电动车进行视频追踪,当民警追踪到一条人迹稀少的街道时,接下来的监控画面中,只见两辆车一会儿进行追逐,追逐中来一个大转弯,突然又在黑夜无人的街道上来一个蛇形走位交叉行走,多次越过路基冲上人行道,好在夜晚小镇人少车少,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就在两辆车进行交叉走位时发生车辆碰撞,画面中来了个人仰马翻,只见几名少年起身扶起车子,居然先来根烟压压惊,接下来几名少年查看完自己伤情,围着电动车转几圈查看一番,将三轮电动车送回原处。

就在四名少年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天衣无缝”时,青松派出所民警找到了他们,民警在经过视频追踪后锁定了少年们住处,通过派出所“三实人口”信息登记,找到少年杨某、王某、袁某、李某四人,由于四人未满16周岁,民警联系到其监护人,责令家长对四人进行严加管教,四少年家长积极对电动车主刘某进行赔偿,得到刘某谅解。青松派出所鉴于杨某、王某、袁某、李某四人属于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且家长事后积极做出赔偿,故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免予处罚。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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