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郭广东 报道)近日,吉林汪清天桥岭镇某歌厅门口发生一起酒后滋事斗殴案件,为避免双方激发更大的矛盾,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借鉴枫桥经验,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对案件调解处理的基础上,依法给予涉案违法行为人适当的行政处罚,避免事态进步恶化,取得较好的执法效果。
辖区居民云某报警称:有人在歌厅内打架。接警后,青松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经民警调查了解,当晚辖区居民宿某与刘某和朋友在同一歌厅内唱歌娱乐,期间宿某因包间内矿泉水喝完,便到吧台要水,正巧歌厅老板在吧台,让宿某回包间等候服务员送水,宿某等人在包间内等了十几分钟也不见服务员送水,醉酒的宿某气恼的来到吧台询问老板没送水的原因,因宿某醉酒严重,再次要水时态度蛮横无理,期间多次用力敲着吧台桌面,这一幕正巧被路过的客人遇见,及时制止宿某将宿某拉开,老板趁机去厨房为宿某取水,但宿某依然不依不饶继续纠缠老板,再次被客人拉开,并将宿某推到歌厅门外。就在此时,同在歌厅另一包间喝酒的刘某感觉不舒服,在朋友云某的陪同下,走到歌厅门口准备透透气,正巧碰上被客人推到门外的宿某准备进门,醉酒的宿某错将刘某二人当成老板朋友,对刘某二人进行辱骂,没成想脾气暴躁的刘某在酒精的影响下,暴起冲向刘某二人,双方立即动手厮打在一起,最终醉酒的双方在厮打过程中双双倒地,被围观客人拉开,云某见状及时报警。
事情了解清楚后,青松派出所民警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并对双方错误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宿某、刘某深刻意识到错误所在,主动配合民警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谅解。但触犯法律是要付出代价的,宿某、刘某二人都为醉酒滋事行为买单而后悔。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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