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温暖的“庭审”在吉林延吉某骨科医院的病房里开庭,在持续1个多小时的庭审时间里,龙井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8月,原告于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款为20.5万元,被告承诺20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及人工费,并以延吉市一住宅楼做担保。然而,到了双方约定的日期时,被告刘某某却没有支付工程款。之后,在多次联系被告无果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某某将刘某某告上了法庭。开庭日期临近,结果法官却接到电话,因被告施工时不慎摔落,腰椎骨折,需要长期的治疗恢复。面对此情况,法官司许佳晶法官第一时间了解了被告的病情,并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将法庭搬到病房里完成庭审。当天,庭审持续1个多小时,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双方的当事人情绪稳定,配合积极,双方同意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这是该院首次在医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稿源:龙井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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