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赵惠京)近日,和龙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离婚案是该院依托微信平台,利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并调解成功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有效的实现了信息化技术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
据了解,该案原告吴某要求与被告金某离婚,但是吴某与金某长期滞留境外,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却种种原因回不了中国,故吴某与金某用吉林微法院申请立案,希望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和龙法院受理案件后,摆在主审法官面前的是“境内无人出具经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吴某与金某家人矛盾激化,希望尽早离婚”等一些系列难题。一番沟通后,主审法官提议利用“微信开庭”,得到了双方一致赞同。
在确定“微信开庭”的方案后,通过一番努力后,实现了远程视频开庭及同步的录音录像。开庭当日,主审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完成了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确认双方信息,在查清基本事实后,主审法官征询双方意见,提出调解方案,原、被告均表示同意,庭审及调解不过半个小时就通过远程视频顺利完成。庭审结束后,吴某与金某均对纠纷顺利解决表示满意,同时为法院解决问题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近几年,和龙法院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不断探索现代化的审判模式。作为和龙法院首个“微信开庭”的成功案例,该方式适用于案件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微信开庭”不但大大缩短办案时间,减轻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诉累,而且对减轻法官办案压力,解决目前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状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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