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郭广东)近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接巡特警大队转警称:天桥岭林业局转盘道东侧广场凉亭处,有人在撕扯悬挂在凉亭上的扫黑条幅。
接警后,青松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故意破坏宣传条幅的廖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当天延吉市居民廖某来到天桥岭林业局,准备索要几年前在某工地打工时,工地负责人拖欠他的工资,但当天廖某几经寻找都未找到工地负责人踪迹。随后廖某找到在天桥岭居住的朋友,朋友热情招待了廖某,饭后廖某独自来到天桥岭转盘道凉亭,准备坐车回延吉,在等车的时间段,廖某想到自己此次索要工资却没找到人,越想越生气的廖某为了发泄心中怨气,便爬上凉亭长凳,抬手用力将宣传条幅撕扯下来,随后廖某来到凉亭另一侧准备将另一侧条幅一同撕扯下来,就在廖某撕扯到一半时,被在广场跳广场舞的几名群众制服,此时廖某才知道自己撕扯的是宣传扫黑除恶条幅,几名群众看守着廖某,其中一名群众跑到公安局值班室报警。经民警询问,廖某对自己酒后泄愤撕扯条幅的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廖某当天来天桥岭时腿部带伤,需要及时就医。青松派出所民警研究决定启动人性化办案方式,同意廖某先就医再接受处罚,没成想廖某在就医期间再次触犯法律,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被先行执行拘留。半个月后,廖某接到青松派出所民警传唤电话,自觉来到青松派出所接受未执行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廖某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廖某终于为自己冲动的行为接受应有的处罚。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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