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付琪 王雷)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珲春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9月7日,受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三年三班班主任宋老师邀请,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的法治辅导员们走进校园,以“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开展新学期法治教育第一课。
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的法治辅导员从同学们感兴趣的话题切入,选取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案例,法治辅导员向同学们详细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具体表现、主要特征及产生原因,如何有效预防和抵制校园暴力的发生,并通过法律角度说明讲解了青少年在校园对他人实施暴力欺凌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关的宪法、民法、刑法的法律知识,结合社会实际和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以案释法来警示同学们要遵纪守法,做到既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授课过程中,法治辅导员通过有奖问答以及小短片观看等多元化的授课方式活跃课堂氛围,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与互动感,让同学们加深对校园暴力的理解以及对我们一生中各个年龄段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理解,教育引导同学们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开展“开学第一课”,正式开启新一学年“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青少年的人身和校园安全,自觉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与学校、家长一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安全伞,让每一名未成年人在法治土壤下健康成长。(梁泽旭 摄影)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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