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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猪案

发布时间:2020-03-25 15:10:4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金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最严格的举措,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人。

3月16日,敬信派出所、管护站派出所的民警在联合巡逻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称: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居民盛某有非法狩猎嫌疑。民警随即前往盛某家中进行调查,当场在盛某家的木板棚内发现了藏匿在编织袋中的野猪皮以及若干钢丝猎套。面对证据和民警的政策攻势,盛某无法抵赖,如实交代了其非法猎捕野猪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为了贪吃野味,盛某于2019年12月中旬在珲春市敬信镇水流峰山坡上设置了自制的钢丝猎套10余个,几天后盛某到设置猎套地点进行查看时,发现一只野猪被猎套套中,已经死亡。因该只野猪体型较大,有120斤左右,盛某一人无法独自将野猪弄回家中,盛某遂给同村居民高某打电话,让高某协助他将野猪运回。高某接到盛某电话后,在明知野猪是盛某非法猎捕所得的情况下,为了能够分得野猪肉食用,携带绳索来到山上,与盛某一道用绳索将野猪拖拽回盛某家中,并在木板棚内协助盛某将野猪扒皮肢解。事后,高某分得两条野猪后腿以及野猪内脏,其余部位则由盛某存放在自家冰箱中。至案发,100多斤的野猪仅剩不足2斤肉,其余已被两人食用殆尽。

目前,盛某设置在山上的猎套已经被警方全部清除。盛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珲春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前段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已经明确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明确规定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并对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做出明确规定,在当前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请广大群众远离野味、远离陋习,切莫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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