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梁红)为积极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羁押”为导向, 2月24日上午,吉林省敦化市检察院对两起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市未保委办公室和市教委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制代表、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听证。
基本案情:2021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明知赵某某为了实施网络诈骗犯罪,需要大量电话卡的情况下,沈某某为获得金钱收入,积极联系刘某某、吴某某、吕某某等人,以每张五十元价格购买电话卡八张后,以每张三百元的价格卖给赵某某,后赵某某卖给上家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沈某某从中获利人民币2400元。
2021年7月-8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在明知上线“刘某某”(具体身份信息不详)使用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使用自己办理的两张银行卡为其转账,后又将自己办理的两张银行卡卡号附带令牌、密码器及一张电话卡出售给“刘某某”,犯罪嫌疑人于某某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500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总体概况,阐述了进行社会调查情况、拟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且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无再犯可能性,综合考量以上因素,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办理经过、事实认定情况及处理意见。听证人员就两起案件焦点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终一致同意检察院拟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向监护人提出建议,要切实尽到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以后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帮助未成年人矫正不良的思维和行为习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对未成年人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既能促进阳光司法,增强司法公信力,更能凝聚起社会各界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下一步,敦化市检察院将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彰显司法公正,传递检察温情。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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