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杨波 报道)为营造更加优美、安静、文明、有序的休闲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根据《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5月8日,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学大队在延吉市商业步行街出入口设置了机动车禁行标志。
延吉市商业步行街的地面设计、建设标准都低于机动车道标准,不适合机动车来来往往。步行街严禁机动车驶入和停放,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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