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国庆)近日,吉林省敦化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天津警方合作成功抓获以承揽“填海工程”为诱饵,实施诈骗60万元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5月7日,敦化市丹江街居民严某来到敦化森林公安局报案称,在2015年冬季,他的一位敦化朋友曹某向他介绍了两名天津市搞工程的王某利和李某,称二人在秦皇岛承揽了“填海工程”项目,曹某还亲自去秦皇岛看过工程现场,只要投资就会有双倍回报。严某信以为真就先后投资了60万,至今已经五年了没有得到高额回报不说,连天津的那两个人都找不到了。
刑侦大队民警接到严某报案后,经过深入调查确认,该案系利用工程为诱饵的诈骗案件,刑侦民警多次前往天津抓捕未果,于今年8月份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利和李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8月25日,李某被天津警方抓获,刑侦大队民警根据李某交代和分析研判,经过在天津侦查和连续蹲守,于9月4日在天津城郊某花鸟鱼市将王某利抓获,并顺利押解回敦化。
经过审讯,王某利,男,今年55岁,系天津市人,曾因诈骗罪被判刑,无正当职业。李某,男,今年51岁,系黑龙江人,暂住天津市。据二人交代,早在2015年4月份王某利和李某商量弄点钱包个工程干,李某便向王某利推荐敦化的曹某有钱,而且和曹某有点亲属关系。于是,二人便来到敦化找到曹某,谎称在秦皇岛山海关有个“填海工程”项目,是政府工程总造价3亿元,只要投入资金就会有双倍收益。在两名犯罪嫌疑人离开敦化后,半信半疑的曹某独自一人来到天津找到二人看工程,王某利和李某便将曹某带到山海关某“填海工程”施工地点,告诉曹某这就是他们二人承揽的工程,曹某当即同意投资。
曹某看完工程回敦化后,找到他的朋友被害人严某,将“填海工程”的事和他看到的工程现场告诉了严某,严某信以为真便答应投资。于2015年11月至12月份期间,严某分多次向王某利和曹某的银行卡汇入现金总计60万元,曹某银行卡里的现金均被王某利取出,所有诈骗得来的赃款,均被王某利和李某私分,除二人各自购买一辆价值15万元左右的二手车以外,其余赃款均被二人用以生活开支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利和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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