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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院司法警察总队领导到林区中院调研枪支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6 14:47:2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为严格贯彻落实枪支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警察依法依规使用枪支,近日,吉林省法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张大庆一行到延边林区中院检查督导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情况。

督导组对照《人民法院枪支管理规定》逐项检查了林区中院公务枪支、弹药的使用情况,参观视察了法庭建设和机关内部保卫工作情况,随后参加了座谈。出席座谈会的有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仲伟祥,主管枪支保管存放的延边州森林公安局治安处于支队长、主要负责立案信访接待工作的朱南弼庭长、司法警察支队淳于支队长及各基层法院法警队大队长和安保人员。

会议首先由林区法院就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情况和警用装备建设情况向督导组汇报,仲伟祥副院长就目前警务工作现状做了发言。听取汇报后,张大庆副总队长首先充分肯定了林区法院在司法警务保障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枪支弹药的管理使用和各院警用装备发展不均衡提出了三点意见:继续加强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力度,增强安全意识,按照从严管理、规范使用、保障用枪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枪支弹药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确保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不发生问题。要充分认识当前法院安保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公安、法院联动机制。深入分析辖区法院安保隐患的成因,认真组织风险研判评估,重点归纳总结辖区法院与公安建立联防联动机制方面的需求和问题,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评估、有措施的工作报告,并于近期内上报司法警察总队。

支队长淳于嘉航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法警安全意识和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自觉性,把枪支管理当作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防范放在首位。加强法警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排查人员表现,从思想上杜绝枪支管理事故,开展好法警教育训练,组织全体法警学习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人民法院枪支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枪,消除安全隐患。(稿源:延边林区中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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