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近日,在吉林省延吉市法院203审判庭内,法官们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审理,这也是延吉市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对接看守所实现对案件的远程审理。
经查明,被告人冯某因在歌厅与郑某发生矛盾而产生不满,伙同王某在延吉市进学街电梯门口,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铁棍,以打击、砍的方式对郑某进行殴打,致使郑某头部破裂,左手手骨骨折。经鉴定,郑某本次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由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就上述事实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延吉市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并没有站在被告席上,而是出现在法庭现场的电视画面中,与法官、检察官、旁听人员“隔空对话”。在庭审中,法庭看到的是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讯问视频室的同步画面,被告人通过显示屏看到的则是法庭庭审的实时画面,庭审问答实现“面对面”交流。整个庭审过程约半小时,被告人冯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供认不讳。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发送至该院在看守所装置的专用设备打印,由该院派出人员将笔录亲自交给被告人核对签字。
远程庭审系统的使用是延吉市人民法院对全新审判方式的积极探索,减少了提押犯罪嫌疑人办理手续的繁琐,杜绝了法警提押的安全风险,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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