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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显温情,司法救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0-11-07 23:56:5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潘晴)“我母亲年近80岁了,她激动的说不出话,我代表我母亲真心地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关心和救助,谢谢每一位检察官!”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某这样说。

为进一步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促进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11月5日,吉林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军辉主持,并邀请了值班律师、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大学生代表等6人担任听证员。

案情回顾:10月29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孙某某、刘某某(孙某某为刘某某的母亲)以遭受故意伤害致重伤,涉案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生活极度困难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审查,孙某某、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金永男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阐述了对申请人是否应予救助和救助方式的具体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从法、理、情的角度对该案进行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孙某某、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申请人予以救助,并对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督和长期帮扶等方面提出建议。

听证员高度评价了检察机关此次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和做法,对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体现司法为民,为救助申请人办实事、办好事“点赞”。郭军辉副检察长表示,和龙林区检察院将根据听证会的意见,积极展开对孙某某、刘某某司法救助的后续工作。

此次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旨在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加强宣传引导,让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更加信任检察机关,更能准确理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下一步,和龙林区检察院将不断探索办案模式,丰富救助手段,创新救助方式,切实有效救助困难群众,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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