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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井市做实做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12 16:05:1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王永范 报道)“同志您好,请出示您的身份证。”

“您好,这里是吉林省龙井市纪委监委,我是信访室的工作人员,请问是xx吗?您是否在近日向龙井市纪委监委反映过问题?”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请您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待调查结果,并对举报内容予以保密……”这是龙井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受理情况告知的一幕。

一直以来,龙井市纪委监委坚持做实做细检举控告工作,提升处理信访举报工作水平,严把“三道关口”,着力发挥反腐民意“晴雨表”和领导决策“情报部”的作用,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效甄别,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把核实关。龙井市纪委监委严格把握核实关口,对来访的举报人,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当场核对个人身份信息。通过信件、网络的方式进行举报的,工作人员在接收到举报线索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电话核实的方式,对举报件上联系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反映问题等内容进行核对,确保信访举报来源真实、可靠。

严把受理关。对接收的实名检举控告线索,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在收到线索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向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对于纪委监委受理的线索,告知举报人耐心等待调查结果,保持通讯畅通,如有新的反映问题及时联系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对于不予受理的举报,详细同举报人进行说明,避免产生误解,防止出现重复访、越级访。同时,对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线索加盖“实名检举控告”章,提醒承办部门对实名检举控告线索优先办理、优先处置。

严把反馈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每月向承办部门调度一次实名检举控告线索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进行结果反馈。对于受理时间较长的实名检举控告类线索,定期进行统计,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询问承办室有关情况,并提醒相关承办室抓紧时间办理后给予答复。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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