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周旭东)为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落实“三个不发生”工作要求,8月下旬,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加油站、宾馆、木材加工企业等单位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监督员重点对加油站加油区、地下储油罐等部位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宾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压力是否不足;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是否完整好用;电线电路敷设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认真查摆自身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立查立改,保证消防安全。
在对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堆垛、存储车间、加工车间电线电路、粉尘排放、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时,发现个别加工车间存在私搭乱扯电线、消防器材老化、消防设施配备不完整等现象,民警当场责令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木材加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提高警惕,严防死守、确保生产安全。(稿源:珲春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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