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郭广东)近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有人在小饭店内打架,需要处置。
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将打人者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民警调查,打人者李某与被打者相互熟悉。当日李、刘二人与朋友相约到饭店小聚,初始酒桌四人交杯换盏谈笑甚欢,渐渐的李某与刘某聊到往日积怨。刘某向李某提起曾经被他打过的事情,随即说道:“你以前打过我,我不服!咱俩要不要再干一下”。李某回到:“你什么时候都是手下败将”。随着话题的转换,酒桌喜悦的气氛慢慢消失,李某与刘某由聊天变成争吵、再到相互谩骂,刘某挥拳打向李某,李某躲过刘某的拳头,但坐在李某旁边的朋友却挨了打。李某趁机掀翻饭桌,将刘某压在身下一顿乱拳,饭店人员发现打架急忙报警,并将双方劝开。
经民警询问,李某对殴打刘某事实供认不讳,刘某也承认打到酒桌朋友事实。青松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200元行政罚款,对刘某处于200元治安罚款处理。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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