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延长才郑焕军)近日,吉林省天桥岭林区原响水车队暂住人员马某因擅自上山伐烧柴受处罚。
2020年12月23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响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护走访时,发现响水车队暂住人员马某家院内存放着大量来源不明的新鲜烧柴。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马某承认自家院子里面烧柴是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私自上山采伐并运到家中。后经侦查核实, 马某是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响水林场49林班43小班、51林班24小班、52林班24小班、太阳林场10林班3小班,用手锯砍伐杨树毛刺杨38棵、杨木2棵,并用自家摩托三轮车拉回家中做烧柴的违法事实。经鉴定,立木蓄积2.3658立方米,材积1.6281立方米,鉴定价值651.24元,马某对其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依法采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民警提示:辖区居民要转变靠山吃山的老观念,合理合法获取采暖燃料。严禁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林区生态资源。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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