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海峰)吉林省敦化市审计局根据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促进审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分管法制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着重研讨与审计工作的融合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审计公示制度,对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实施时间、审计人员“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和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在政府网主动公开审计局职责、权力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落实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审计执法时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审计文书和审计过程记录,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确保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进一步约束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
四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科室负责人、法制、分管领导和业务会审定五级复核制;对重大违纪违规事项的处理处罚,实行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局法制科按照审计法律法规要求对审计项目开展审理,重点对审计方案确定的事项完成情况、审计发现问题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恰当、审计程序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局领导签批,确保审计处理处罚合法合规。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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