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核实登记“邦家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确定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邦家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为协助登记集资参与人信息,本院已上报被执行人崔艳梅、金明淑、武学峰、金莲淑、金桂顺、玄光林、崔恒山、金刚范、全美淑责令退赔一案的集资参与人名单。请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期限内,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现就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平台及网址:广东“邦家”案信息登记平台。
二、登记期限: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
三、登记人员范围:经各地司法机关判决认定的“邦家”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登记内容: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
五、集资参与人在登记信息后,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案回执、合同、收据、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扫描或拍照后录入系统)。
六、集资参与人应及时并如实、全面登记信息,以免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逾期未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如登记人借用他人身份投资“邦家”及其关联公司的,应以被借用人员的身份登记,清退款项由集资参与人与登记人自行协商处理。
2.集资参与人本人去世的,由其权利继承人登记,其权利继承人需提供材料证明其与集资参与人存在继承关系(例如户籍信息底卡、结婚证)。权利继承人登记采取首位登记制,后续发生纠纷由各权利继承人之间自行解决。
3.登记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登记咨询电话(广东信息登记咨询中心):
(1)020-83332360
(2)020-66318395
(3)020-83526940
以上电话仅提供信息登记系统相关使用的技术问题解答服务,不作其他事项回复。
延吉市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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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延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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