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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贩卖假币惯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1-20 15:30:1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佳慧)年关将至,不安分的不法分子又动起了歪心思...

案情回顾:

被告人寇某某是个购买、使用假币的惯犯,在2016年刑满释放后,又一次动起了歪心思,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王某处购买假币15000元。随后寇某某伙同董某,从黑龙江省出发沿途在吉林省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通化市等地以购买小额商品换取找零钱真币的方法使用假币,后在天桥岭林业局使用假币时案发,最终被警方抓获。

经审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判决被告人寇某某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董某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防骗小贴士:

春节来临之际,货币流通量较大,不少不法分子会在此期间利用假币进行诈骗,所以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鉴别以防收到假币!

(1)防范耍计调包

不要轻易被转移注意力,在金钱交易时,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陌生人搭讪要提高警惕,更不能让陌生人接触现金,防止现金被调包。

(2)防范误收假币

一定要具备识别假币真伪的常识,收到假币时,最好能做到当面识别并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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