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陈帅)“我是吉林省安图县某种植养殖合作社的负责人,法院通知我服刑,但是我带领42名村民养了64头繁殖母牛,该项目为国家扶贫项目,我现在服刑的话无人照看母牛,会影响村民的分红收入……”
1月15日,即将收监服刑的罪犯范某向安图县法院提交上述申请。接到申请书后,安图县法院派人专程前往万宝镇大顶子村核实该情况是否属实。经现场确认及找到该项目参与贫困户了解情况,范某养殖了64头牛,夫妻共同管理,但其妻因疫情被隔离在蛟河市,临近春节又找不到适合人员看管牛,为此,范某提出的申请内容属实。
罪犯的收监执行是侦查、起诉、审判后的最终程序,起到了惩处罪犯的意义。但鉴于此案的特殊性,经安图县法院组织合议,认为范某犯职务侵占罪,侵占金额7万元,判决拘役3个月,涉案罪名不属暴力性犯罪,暂缓收监期间再犯罪可能性较小,且现在收监会对村经济发展和县域扶贫工作产生影响,决定支持范某暂缓收监的申请,并要求范某尽快安排人员管理好这些牛,最迟于两个月之内到法院接受体检后服刑。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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