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蕾)近日,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一男子为了口腹之欲,不惜以身试法冒着违法的风险猎杀野生动物,把野生动物变成自己口中的食物,不料最后也将为自己一时的贪欲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被告人李某为满足食用的私欲,私自制作猎套,在天桥岭林业局八人沟林场82林班猎捕野兔一只。经鉴定:猎捕地点位于天桥岭林业局八人沟林场82林班,猎捕的野兔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东北兔,根据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规定价值80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提醒:
野生动物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非法狩猎、售卖野味的一时“贪念”带来的不仅是环境恶化危机,还伴随着牢狱之灾,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呼吁大家,切勿狩猎、贩卖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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