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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搬”进家 调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2-21 14:05:0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蕾)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开启了今年首次巡回法庭审案。法官一行驱车前往天桥岭,赶到了被告崔某家中,冰柜上面摆放着审判员、书记员的牌子,法官身后还挂起了庄严的国徽,经过一番的准备,一个简易又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就布置好了。

案情回顾:

原告是一位年过八旬老人,2020年10月,被告崔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天桥岭林业局小学门前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行驶至综合服务大楼门前十字路口处时,与原告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原告受伤后被送往汪清县人民医院治疗,确诊为腰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面部外伤等多处受伤,住院8天,花去医疗费4584.49元。之后,原告认为此次交通事故对其造成伤害,被告崔某应予以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此案的韩法官积极了解了基本案情。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组织双方到被告崔某家中进行调解。

经承办法官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崔某于2021年2月4日先行给付原告人身损害赔偿款人民币3000元,剩余人身损害赔偿款人民币2484.49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将加大巡回法庭办案力度,就地开庭审理,调解邻里纠纷,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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