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朴晶敏)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用时一小时审结了三起涉林案件:
9时20分,马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宣判!9时40分,李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宣判!13时50分,范某非法狩猎一案宣判!
适用速裁三连判,依法惩处犯罪,守护绿水青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
案情回顾
2017年9月下旬,被告人马某为修建自家庭院木杖,擅自进入珲春林业局三道沟林场内,使用油锯非法采伐水曲柳树一株,运回家修木杖使用。
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以取暖为由,擅自进入珲春林业局河山林场国有林内,使用手锯非法采伐天然水曲柳树1株、杂木6株,造段扛回做烧柴使用。
2018年9月上旬,被告人范某为食野猪肉,擅自进入珲春林业局杨泡委托林内,布设20个自制油丝绳猎套,猎到野猪一头,运回家中,肢解后食用。
三起刑事案件均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三起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了审理并做出了判决:被告人马某、李某均因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范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三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起到了警示与震慑作用,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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