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韩玉莹 赵有龙)借款人死亡,债权人应何处要钱?近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程序,成功拍卖被执行人一套房产,圆满执结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2018年9月24日,张某甲因急需用钱向罗某借款3万元,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还款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借款到期后,经双方口头约定,该笔借款延期3个月还款。后张某甲没有按照约定还款。2019年5月25日,张某甲因病死亡,张某乙是张某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约定已到期,罗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乙在继承张某甲遗产范围内偿还罗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乙未履行偿还义务,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张某乙传唤至法院,经过耐心劝说,冯某乙表示,其父亲张某甲过世后除了留下一处位于蛟河市某小区的自居房屋外,再无其他遗产,并且自己现在也没有存款,没有能力履行偿还义务,愿意将该处房产通过法院拍卖偿还欠款。执行法官立刻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经过两轮激烈的竞拍,该房产最终以68004.64元的价格成功拍出。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及时将拍卖款中的4万余元(包含借款本金及利息)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罗某,余款退回给被执行人张某乙,并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该案件至此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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