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吉林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延边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年活动,安图县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围绕打造“清正”公正审理品牌目标,创新“3+3+3”模式,切实提升审理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推行“三个一”模式,持续提升审理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坚持每天一小时业务学习。按照州纪委《关于印发<延边州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知识考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延州纪办发〔2021〕2号)要求,将考学内容作为每日必修课,练内功强本领,提升审理干部准确把握和灵活运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能力。坚持每周一次审理例会。审理室内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任务,重点围绕正在审理的案件展开分析讨论,探索审理过程中需要精准把握的内容和环节,通过主任带科员、老人带新人等方式,借助具体案件,加强实践锻炼,做到学以致用。坚持每月一次案件剖析。由审理室牵头,审理室和案件承办室全员参加,对本月审结的案件进行剖析,深挖每一个案件所体现出规律特点,延伸分析某一地或某一域的政治生态现状,挑选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实现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运用“三化”措施,持续提升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拓宽“三方”学习渠道,持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遴派干部到检察院学习交流。选派相关人员轮流到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学习,从案件受理、卷宗形式审查、阅卷、证据的运用审核把关、实体审查、提审讯问、认罪认罚,以及对不起诉案件的把握等方面,学习刑事案件审查技巧。遴派干部到法院学习交流。选派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工作人员到法院学习交流,从法官助理做起,参与庭审、法庭记录、审判和法庭调解以及卷宗装订等工作,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合法并重,有效增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与上级审理部门的请示沟通。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沟通协调,对有些重大复杂案件,通过及时征求上级纪委案件审理室的意见,拓宽了办案思路、完善了办案细节,回避险路、少走弯路,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升。(安图县纪委监委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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