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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森林公安局连破两起非法狩猎案

发布时间:2021-03-10 12:55:4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天姝)自“清风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持续高压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深挖摸排线索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打击氛围。近日,森侦大队、荒沟派出所连续查破两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扣押非法钢制猎套3个、电子诱捕器1台、弹弓1个、钢珠93个、野猪肉2块、刀具1把。

3月3日,森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得到线索,有人用弹弓和电子诱捕器进行非法猎捕。森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对线索细致排查,发现暂住珲春市哈达门乡马滴达村村民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获取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后,3月6日,办案民警依法将孙某传唤至珲春森林公安局进行讯问。在证据面前,孙某供述了其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2018年11月初,孙某以食用为目的,使用诱鸟器和弹弓、钢珠在珲春林业局国有林区内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鸡一只,随后将野鸡褪毛保存,次日将其食用。

3月6日,荒沟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线索:汪清县汪清镇居民洪某有非法狩猎行为,随后,森侦大队联合荒沟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洪某家中开展调查,在其家冰柜中发现疑似野猪肉2块,经调查:洪某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产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念头,遂与杨某商议,于2月1日进入珲春林业局大荒沟林场国有林内布设3个自制的钢制猎套,并猎捕到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猪一只,该野猪重约55公斤,洪某、杨某将野猪带回洪某家中肢解保存,供日后食用。至案发剩余野猪肉2块,约重2.4公斤。

到案后,嫌疑人对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珲春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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