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杨婷婷 报道)近日,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人行横道的道路交通管理进行了调整:当人行横道灯的机动车提示灯红灯亮起时,且人行横道内无行人通过时,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机动车可以通行。
“生命至上”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主题,人、车、路、环境四大要素构成了道路交通,在平交路口,如何解决好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在确保行人安全通行的前提下,提高机动车的通行效率是交通管理的目标。经过不断摸索,市交警大队大胆创新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标准,结合延吉市的道路网实际,在人行横道两端设置了人行横道灯。提示灯设置后,城区涉及人行横道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人行横道前处的机动车追尾事故大幅下降,管理效果明显,特别是在交通高峰期效果更加突出。
目前,全市共设置了8处人行横道灯。据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介绍,人行横道灯配有盲人铃,在红、绿灯亮起的时候伴有提示音,可以确保行人的通行安全。另外,市交警大队还在人行横道灯的一侧安装了机动车的提示灯,方便机动车通行。
任何新生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管理实践中发现,当交通平峰或者无行人通过时,机动车长时间停车等候,一方面造成交通资源的大量浪费,二是人为造成局部路段交通阻滞,通行效率低下。为克服以上弊端,市交警大队调整管理模式,当人行横道灯的机动车提示灯红灯亮起时,且人行横道内无行人通过时,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机动车可以通行。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