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确保全省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日前,吉林省交通安委员会下发《全省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3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春季是各类交通事故高发多发的重要时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全力抓好春季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科学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
方案强调,要推动建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责任制、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科学治理,全省上下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任务分工主动作为,围绕道路风险治理、车辆隐患清零、重点违法整治、春耕出行服务、安全出行宣传等重点任务,加强联动协作,从根源上消除事故隐患。
方案要求,要紧密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突出季节性特点,制定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现任务“清单化”管理,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制作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针对问题和隐患挂图作战、对照整改,实现隐患治理“图表化”推进。要运用多种方法手段,加大农村地区春季交通安全的执法和宣传力度,实现执法和宣传效果统一。重点任务是:道路风险大治理,车辆隐患大清零,重点违法大整治,春耕出行大服务,安全出行大宣传等。(延边公安交警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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