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雅楠)为了妥善解决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辖区内的物业纠纷,4月8日上午,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臣主持会议,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特邀森林山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森林山物业的工作人员提出“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如何解决,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不交物业费的人数较多,能不能起诉,如何起诉”“房屋出租后欠缴物业费,这种情况下应向谁催缴物业费”等问题。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官首先对如何改善和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公司代表进行了讨论。其次针对物业公司咨询的问题,立案庭法官们进行了耐心且有针对性的解答。对于物业公司提出的诉求给出了解决方案,例如:可以在小区内设立的公告栏上明确物业的服务范围、收费标准,让百姓知晓;对于确有困难的住户给予减免物业费的优惠,以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再如:要想到法院起诉,要明确现在住房的产权情况,弄清诉讼主体;同时指出要讲究方式方法,可以分阶段、分区域进行,从而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等措施。
通过此次的沟通与交流,从情、从法多角度专业细致地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全心全意的帮助与服务。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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