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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公安局持续打击非法小广告

发布时间:2021-04-13 13:39:2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王永范 杨波 报道)吉林省延吉市召开“文明月”启动仪式暨工作部署会后,市公安局立即按照“文明月”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召开了文明城市建设打击非法小广告专题部署会。受延边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延吉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崔昌铉委托,政委杨平平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对打击非法小广告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杨平平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迅速行动、落实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活动,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公安力量。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共抓获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人员19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移交市城市综合管理局15人,打击整治战果丰硕。

2021年4月1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安某某在延吉市北山街某小区多个单元门,以用黑色记号笔书写“现金收房”的方式涂写小广告多处。经延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安某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元,其行为属故意损毁公私财物。4月9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2021年3月初,违法行为人金某某在延吉市公园街某公寓小区的配电箱、门玻璃等多处,以粘贴不干胶小广告的方式故意损毁财物。经延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金某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0元。4月9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2021年4月6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邵某某在延吉市建工街天池新村居民楼外墙处,用液体透明胶水粘贴小广告。经延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邵某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元,其行为属故意损毁公私财物。4月9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二日。

2021年4月2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在延吉市建工街东阳小区居民楼外墙处粘贴小广告。经延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赵某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元,其行为属故意损毁公私财物。4月10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二日。

年初以来,市公安局以“让城市更加美丽、群众生活更加美好”为目标,不断加强文明交通秩序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路长制”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社区三级包保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全局民警、辅警身先士卒,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以此次“文明月”主题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非法张贴“小广告”、违法停车等困扰城市管理的难题,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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