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明)为扎实推进“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近日,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前往新华街道新民社区,为居民讲解刑事附带民事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讲座中,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朴镒结合本地实情,从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的、关注度较高的典型刑法案例入手,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对被害人或案外人遭受损失时能否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主体、赔偿范围、无法提起时的救济措施、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整个讲座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生动、易懂,使社区居民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宣讲结束后,法官向参加讲座的社区居民赠送了《民法典》,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讲座内容详实生动,贴近老百姓的生活,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大家获益匪浅,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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