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春阳 王圣超)春末夏初,又到了蛙声满池塘的季节,林蛙肉质细嫩,鲜美可口,营养丰富,有人却因为嘴馋,铤而走险,竟在民警巡逻路上捕捉野生林蛙。
4月27日21时许,长白山边境管理支队清水河边境检查站与池南边境派出所联合巡逻过程中,在漫江河道边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捕捉野生林蛙,民警立即下车上前对其进行劝阻,发现捕捉的野生林蛙十余只。经询问,该男子为附近居民,赶上雨天想出来抓点林蛙回去吃,没想到刚开始抓就被发现了。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宣传教育,讲明了当前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关规定,并警告男子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在禁猎区禁猎期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捕猎罪。随后,民警将查获的野生林蛙全部进行放生。
清水河边境检查站副站长于浩介绍:“林蛙是捕食害虫的能手,一只林蛙的存在,每年可使林区少喷洒农药10公斤,因此林蛙被称作防治虫害保护生态环境的‘森林卫士’。保护林蛙,不仅要依靠执法部门取缔,市民也要拒绝食用,违法犯罪终究逃不过法律制裁。”
长白山边境管理支队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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