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国富)近日,吉林省敦化市青沟子司法所中工作人员在青沟子乡政府后街道大集上,开展了宣传活动,让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坚决做到对以不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禁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用房屋,借用其他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司法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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